出境旅游領隊證申辦程序 (完成時限15個工作日)
一、受理程序 (一)受理對象:北京地區出境游組團社注冊備案辦證人員。 (二)提交材料: 1、申辦出境游領隊證提交: 加蓋現聘用旅行社公章的《出境旅游領隊證登記表》。 申請領隊二寸彩色證件照片一張。 2、持領隊證人員調動換證提交: (1)持證人原聘用旅行社同意調出證明及本人領隊證。 (2)持證人現聘用旅行社同意調入證明;加蓋現聘用旅行社公章的《出境游領隊證登記表》;換證人二寸彩色證件照片一張。 3、領隊證遺失補證提交: (1)刊有該領隊證遺失證明的報紙。 (2)加蓋現聘用旅行社公章的《出境旅游領隊證登記表》。 (3)補證人二寸彩色證件照片一張。 (三)審核標準:申辦人提交的材料齊全、規范、真實、有效。初步審核合格的進入辦證程序。不符合條件的退回備案辦證人員,并一次性告知應改正和補齊的材料或內容。 二、辦證程序 (一)自收到合格有效材料后,經核準后報國家旅游局。 (二)工作時限:10個工作日(不含國家旅游局制證時間) 三、告知程序 1、接到國家旅游局批準并辦理證件通知后,告知申辦人來受理室取證。 2、工作時限:5個工作日。 四、受理臺號:第3號 五、收費事項:國家旅游局收取工本費每證人民幣35元。 辦公地址:建國門外大街28號北京旅游大廈1004室 辦公電話:85162288轉1045 辦公時間: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-11:30 下午1:30-5:00
導游證辦理程序 (完成時限15個工作日)
一、受理程序 (一)受理對象:北京地區旅行社和導游服務機構注冊備案辦證人員。 (二)提交材料: 1、申辦新證: (1)加蓋旅行社公章的《申請導游證登記表》一式兩份 (2)申領人的《勞動合同書》原件 (3)《導游資格證》、《等級證》原件 (4)身份證原件 (5)二寸彩色證件照照片二張, 2、導游證變更: (1)原聘用單位準許調出的證明函及《導游證》 (2)現聘用單位的《申請導游證登記表》一式兩份及《勞動合同書》 3、遺失補證: 刊有導游證掛失聲明的報紙 4、導游證年審: (1)《導游員年審申報表》 (2)《年審培訓合格證》 (3)《導游證》 (4)《勞動合同書》 (三)審核標準:辦證人員提供的材料齊全、規范、真實、有效。經實審合格的進入辦理程序,不符合條件的退回申辦人,并一次性告知全部需更正和補齊的材料。 二、辦理程序: (一)對申辦人員提供的材料再次審核。審核發現問題的退受理人告知申辦人更正和補齊材料。 (二)審核合格的報負責人審批后制證。 (三)工作時限:12個工作日。 三、告知程序 (一)制證完畢后,受理人告知辦證人員登記領證。 (二)工作時限:3個工作日。 四、受理臺號:第1號 五、收費事項 (一)導游證工本費60元。 (二)導游證調動年審不收費。 六、辦公時間 (一)申領新證、調動換證辦理為2月-11月的工作日。 (二)遺失補證辦理為全年工作日。 (三)導游證年審業務為12月和1月的工作日。 辦公地址:建國門外大街28號北京旅游大廈1004室 辦公電話:85162288轉1046 辦公時間: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-11:30 下午1:30-5:00
中國公民出國(港澳)旅游團隊名單表審核程序 (完成時限10個工作日)
一、受理程序 (一)受理對象:出境游組團社辦理審核手續注冊備案人員 (二)提交材料: 《中國公民出國旅游團隊名單表》一式四聯 (三)審核標準:《名單表》需填寫規范完整,加蓋出境游專用章,有授權人簽字,粘貼條形碼,內容真實有效。初步審核合格的進入辦理程序。不符合條件的退回申辦人,并一次告知應改正和補齊的材料或內容。 二、辦理程序 (一)對《名單表》內容核準后予以批準。 (二)工作時限:8個工作日。 三、告知程序 (一)告知申辦人領取經批準的《名單表》。 (二)工作時限:2個工作日 四、受理臺號:第3號 五、收費事項:《名單表》每套4.8元(代國家旅游局收) 六、備注:組團社購買《名單表》須提交書面申請,同時交回已使用的《名單表》的第三聯。 辦公地址:建國門外大街28號北京旅游大廈1004室 辦公電話:85162288轉1045 辦公時間: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-11:30 下午1:30-5:00
中國公民出國(港澳)旅游團隊名單表審核程序 (完成時限10個工作日)
一、受理程序 (一)受理對象:出境游組團社辦理審核手續注冊備案人員 (二)提交材料: 《中國公民出國旅游團隊名單表》一式四聯 (三)審核標準:《名單表》需填寫規范完整,加蓋出境游專用章,有授權人簽字,粘貼條形碼,內容真實有效。初步審核合格的進入辦理程序。不符合條件的退回申辦人,并一次告知應改正和補齊的材料或內容。 二、辦理程序 (一)對《名單表》內容核準后予以批準。 (二)工作時限:8個工作日。 三、告知程序 (一)告知申辦人領取經批準的《名單表》。 (二)工作時限:2個工作日 四、受理臺號:第3號 五、收費事項:《名單表》每套4.8元(代國家旅游局收) 六、備注:組團社購買《名單表》須提交書面申請,同時交回已使用的《名單表》的第三聯。 辦公地址:建國門外大街28號北京旅游大廈1004室 辦公電話:85162288轉1045 辦公時間: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-11:30 下午1:30-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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